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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依托天演融智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开始了

[2023/7/13 11:16:57], 阅读 2477 次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调动好高校和企业两个积极性,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3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共有582家企业通过评审。各企业项目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省(市、区)教育厅(教委)加强组织和宣传,将本通知转发给相关高校,动员更多教师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2、有关高校要根据各校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组织师生即日起自愿在平台注册申报,并加强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管理,指定专门人员在平台上负责项目申报、协议签署、结题审核等工作。


3、有关企业要严格遵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切实履行承诺,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评审的公开公正,及时公布项目评审结果。


4、时间安排:


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天演融智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一、项目类型


· 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基于obe理念的“四新”数字资源建设与应用项目)


·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基于obe理念的教考分离与教学智能评测项目、基于obe理念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建设项目)


· 师资培训项目



二、项目简介


1.基于obe理念的“四新”数字资源建设与应用项目


不限专业,配合高校结合自身学科特色和优势建设数字教学资源,结合学校一流课程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obe试题库建设等提高教师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成的数字资源成果能够跨省跨校的交流分享。


2.基于obe理念的教考分离与教学智能评测项目


不限专业,面向高校教学改革和教考分离工作,实施基于成果导向的obe教学考核模式,建立教学的综合评价模型。同时基于在线考试平台,科学合理划分参与考试人员的权限,从而达到教考分离的要求。最后,根据考核产生的结果数据,对教学效果给出综合评价,从而改善或调整课程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项目按学校、学院和任课老师为单位进行申报,项目合作内容包括:

(1)教学评价模型建设;

(2)所涉及专业课程考试试题库建设;

(3)教学效果模型应用培训。


3.基于obe理念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建设项目


不限专业,面向各大高校,通过obe教育理念引领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以结果为导向设计课程体系、构建课程目标架构,设计考试题目。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学习成果为导向、持续改进,强化教师对 obe教育教学理念的指导,实现课程教学方式、实施手段的改革。


4.师资培训项目


面向在教学研究中涉及到数据分析的相关专业开展“大数据”方向的师资培训,提升教师的整体授课水平和课程建设水平。推动大学生系统能力培养,提升大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大数据”师资培训项目支持的内容包括课程的开发、研讨和培训,提供整套课程方案。



三、申报条件


1.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


项目申报人为学校或学院的在职任课教师。申报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对于数字资源建设有需求,能够通过数字资源建设,改善教学环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对于该项目实施有较强的推动能力,能够协调和组织各方资源;

(3)本项目验收后可公开、可共享。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项目申报人分别为学校或学院的教务管理人员、考务管理人员、在职任课教师。申报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对于基于学习产出的教育模式(obe)有一定的了解,并有明确的考核改革意愿;

(2)有明确的教考分离改革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意愿;

(3)对于该项目实施有较强的推动能力,能够协调和组织各方资源;

(4)本项目验收后可公开、可共享。


3.师资培训项目


根据各院校对大数据实验教学的实际需求,面向有“大数据”培训需求的相关老师,共同建设“大数据”课程体系,包括制作教案,教学大纲、建设视频课程、云教学包等,并提供相关实验数据,将理论与实训相结合进行培训。

“大数据”师资培训项目由学校的信息中心负责人、院系负责人、实验中心负责人或院校在职老师负责申请,申报人需符合以下要求:

(1)该教师有大数据实验教学课程的需求,并愿意花时间共同完成该项目;

(2)有志于完善大数据课程体系、并已经进行过类似研究,或已经有完善的研究计划;

(3)本项目验收后可公开、可共享。



四、申报电话


王先生   1890119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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