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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 教师队伍  

■ 课程简介
课程名称: 民事诉讼法学 一级学科:  03 法学
二级学科: 0301 法学类 教学层次:  专科
负责教师: 田平安 学校名称:  西南政法大学
院系名称:   申报状态:  已获奖
申报级别: 国家级 申报文件下载:  无下载文件
获奖名称: 获奖年度:  2006
主页地址: http://course.swupl.edu.cn/index.asp?did=2 是否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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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民事诉讼法学作为教育部确定的14门主干课程之一,担负着培养学生民事诉讼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任务,是学生接受法学思想和法律实务训练,培养运用法学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门重要课程。为了实现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在课程设置上,我们开设了民事诉讼法学及其与之紧密相连的证据法学、仲裁法学、破产法学及公证与律师制度学等课程。该课程的具体目标是:第一、强化民事诉讼法学基础知识教育,作为教育部确定的14门主干课程之一,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类学生的必修课,因此要求学生掌握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观点,为学生分析和解决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第二、吸纳各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突出自身特色。民事诉讼法学近年来发展特别快,各种学术观点纷呈叠出,在介绍比较各方观点的基础上,我们力求形成一套具有特色的教学体系。第三、紧密结合立法与司法实践。鉴于民事诉讼法学实践性很强的特点,我们随时注重把握立法与司法动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教学内容。第四、关注前沿问题,丰富教学内容。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民事诉讼法学面临的问题也层出不穷,为丰富教学内容,课程组不断的将最新学术观点和前沿问题融入教学,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以开拓学生的思路。
4-2-2知识模块顺序及对应的学时
1、课程内容体系结构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公证与律师制度学科目。
2、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具体内容的组织方式与目的: 该课程在本科阶段计划讲授80学时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部分,教师放慢节奏,以引导学生顺利进入民事诉讼法的学习进程(2学时);
第二章 民事诉讼的历史发展部分,教师联系中外通史,以使学生对民事诉讼的发展轨迹有一个大概的认识(2学时);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部分,教师要联系实际个案,以便使学生懂得民事诉讼的运作过程,了解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正义的焦点所在(2学时);
第四章 人民法院部分,教师联系法院现状,使学生对法院的内部组织基地位有初步认识(1学时);
第五章 诉权部分,教师联系个案,使学生对诉权的基本含义及与审判权的关系有初步了解(3学时);
第六章 民事诉讼基本原则部分,联系实际,可由学生试讲,使其理解基本原则与诉讼程序的关系(3学时);
第七章 基本制度部分,学生提前阅读,老师点评加深理解(1学时);
第八章 法院主管与管辖部分,教师据案例讲授(4学时);
第九章 民事诉讼当事人部分,教师案例讲授(6学时);
第十章 民事诉讼代理人,教师案例教学,使学生能辨别区分各种当事人(1学时);
第十一章 民事诉讼证据部分,使学生对各种学术派别的观点有所了解认识(4学时);
第十二、十三、十四章 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诉讼费用部分,使学生对该部分内容有一明确认知(2学时);
第十五章 强制措施部分,使学生能掌握与其它性质强制措施的联系与区别(1学时);
第十六章 一审程序,使学生对普通民事案件的一般审理过程及注意事项有明确认识(5学时);
第十七、十八、十九章 简易和小额诉讼程序、二审、审监程序部分,(各1学时);
第二十章、二十一章 判决、裁定与决定与特别程序(各2学时),
二十二章 督促程序(1学时)
二十三章 公示催告程序(1学时)
二十四章 破产还债程序(3学时),使学生对民事案件的多种程序有所了解和认知;
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3学时),涉外仲裁(1学时)及司法协助(2学时)部分,使学生能够对涉外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纠纷的仲裁解决方式及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国家间的司法协助关系有初步的认识;
第二十八章 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部分(3学时),使学生能够对特别行政区与台湾地区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有简单的认知;
第二十九章 执行程序(6学时),使学生能够对执行程序的内容及重点注意事项有所了解;
最后模拟法庭(8个学时),使学生能亲身实践民事诉讼程序,通过感性认知加深理性认识。
4-2-3课程的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
课程重点:鉴于民事诉讼法学发展很快,各种民事司法理论异彩纷呈,我们力求从中国的国情和现实的民事诉讼立法现状出发,兼收并蓄国内外民事诉讼法学领域中的各种观点,力图构建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诉讼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重点解决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范畴和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在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范畴方面,主要解决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目的、诉权、诉讼标的、既判力问题;在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体系中,主要解决管辖制度、当事人制度、证据制度、第一审普通程序制度以及民事执行制度等。
课程的难点:
1、诉权问题。因为诉权与诉讼权利、诉讼请求、诉等相关概念容易混淆。
2、诉讼模式问题 由于历史的原因,人们常常将法系的归属作为诉讼模式划分的标准。
3、举证责任的分配。由于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学说十分庞杂,两大法系由于分属于事实出发型和法规出发型诉讼,因此,其举证责任分配也有较大的差异,另外由于社会不断的发展,法律制度越来越发达,在追求法的安定性与实质正义、个案正义的平衡上的不同态度使得举证责任分配争议较大。
4、民事执行权的定位。由于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执行难的问题,这使得人们对于民事执行权给予高度的关注,由于他直接关系到执行难的解决问题。因此各种观点分歧较大,给学生正确认识此问题带来难度。
解决办法:
1、教师通过现实的案件入手,分析诉权实际上就是当事人因何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然后进一步结合案例来比较诉权与诉讼权利、诉讼请求以及诉的关系。采用老师主讲与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老师讲授,强化学生的理论认知能力;通过学生讨论、老师点评,加深了学生的理解能力;从而使整个教学工作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机制,使学生能够较系统、踏实、全面的掌握本课程的内容。
2、对于诸如诉讼模式和民事执行权的定位问题,在要求教师本人掌握丰富的外国民事诉讼法学基础知识上,运用宪法学等学科的知识来对于此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剖析。将一些深奥的理论用通俗易懂的话语进行讲授。使得学生对此有较为深刻的认识。
3、针对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的不断发展之特点,要求教师跟踪学术前沿,同时注重学科研究,将民事诉讼法学的最新理论成果贯穿于教学中,实现民事诉讼法学科学研究与民事诉讼法学教学的紧密结合。
4-2-4实践教学的设计思想与效果(不含实践教学内容的课程不填)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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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教学条件(含教材使用与建设;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的扩充性资料使用情况;配套实验教材的教学效果;实践性教学环境;网络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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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材使用与建设:
为提高民事诉讼法专业课程的教学质量,培养新型的法学应用型人才和争创国家重点学科的需要,公开出版了一套由本教研室著名学者和骨干教师编写的教材:
《民事诉讼法学》常怡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版(获得司法部法学优秀教材2等奖);
《民事诉讼法学》田平安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获得司法部法学教材优秀成果2等奖);
《民事诉讼法学》田平安主编 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修订版;(供本科生用)
《民事诉讼法学》田平安主编 人民法院、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供本科生用);
《民事诉讼法学》田平安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供本科生用);
《民事诉讼法学》李祖军主编 重庆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供本科生用);
《民事诉讼法教学案例集》田平安主编 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供本科生用);
《律师、公证与仲裁》田平安主编、廖中洪副主编 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供本科生用);
《比较民事诉讼法》常怡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供研究生用);
《比较民事诉讼法论从》廖中洪主编 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供研究生用);
《外国法译丛》田平安主编 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供研究生用);
《民事诉讼证据初论》田平安主编 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修订版(供研究生用)。
2、扩充性资料使用情况:
为了帮助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和便于研究性学习,田平安教授主编了《民事诉讼程序改革热点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修订版),常怡教授主持开发了全国高校唯一的诉讼法文献资料检索光盘,作为扩充性文献资料使用;而且通过配套实验教材《民事诉讼法教学案例集》(田平安教授主编)的随堂使用,极大的调动了学生研究问题的积极性,提高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诉讼法文献资料光盘检索及管理系统的应用,也极大的方便了学生对民事诉讼法知识的学习和研究。
3、实践性教学环境:
为了切实贯彻实践性教学的思想,民事诉讼法教研室改善了实践性教学环境,添置了模拟法庭道具,并与重庆坤源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教学实践协作单位关系,定期聘请优秀律师到学校授课,指导学生实习;同时还与沙评坝区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良好的教学实习合作关系。通过模拟法庭实践,由学生自主组织、演示,老师辅导、点评,增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法院旁听,与主审法官交流、与代理律师探讨,回校后组织辩论,老师总结点评,增强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另外,每年假期和毕业前夕,教师都要分别负责组织安排学生到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实习。
4、网络教学环境:
在拥有西南政法大学网站专栏的同时,近期我课程下属比较民事诉讼法研究所又与本校民商法教研室下属两个研究中心联合开通了西南法学论坛网站,开辟了法律教室、法学论坛、典型案例、热点聚焦以及域外法学等栏目,充分利用学校的宽带网络系统进行民事诉讼法的教学与研究,极大的激发了学生学习民事诉讼法的兴趣,拓展了教学的空间,满足了教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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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含多种教学方法灵活使用的形式与目的;教育技术应用与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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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学方法方面:
1、实行“开放式”教学,让学生参与实践,走向社会。为了使学生能从诉讼实践中获取知识,我们十分注重实践性教学环节,这些环节包括:(1)组织讲析疑难案例。为了配合课程教学,教师深入司法实践,收集典型案例,然后组织学生研讨。这使学生既认识了司法实践的复杂性,又训练了自己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 组织、指导学生展开法律咨询工作;通过这项工作,从中发现学生知识结构和表达能力等方面的不足,为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提供依据。(3) 要求学生利用假期深入司法实际部门进行社会调查研究。为防止这种调查流于形式,我们一方面在调查单位联系,调查课题的选择和调查方法的运用等问题上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另一方面还注意了对学生调查报告进行评阅,使学生了解自己的不足和缺陷,并在下次调查中予以克服。(4)安排指导学生进行专业实习。专业实习是全面检测学生理论学习和综合训练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良好途径。在学生进行专业实习时,除实习单位派出富有实践经验的干部给学生以具体指导外,老师也经常到实习地点了解实习情况并指导学生分析、解决疑难案件。
2、实施“启发式”教学,优化课堂教学方法。课堂教学是学生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此,我们抛弃了“注入式”的课堂教学方法,采取了一系列“启发式”课堂教学方法。这些方法主要是:(1)“停顿法”即教师在讲课过程中临时提出问题,暂缓作出评价和判断,由学生对问题提出多种答案后,再由教师逐一进行评断的教学方法,以训练学生的思考能力。(2) 讨论法,即教学针对学习中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问题,提出让学生在课外阅读大量资料,分头作好充分准备后在下次课堂教学时集中讨论研究,每个学生对所讨论的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然后由老师进行评价。
在教学手段方面:
1)伴随学校整体教学条件的改善,我们正在逐步实施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授课,利用幻灯片展示证据,利用闭路电视播放实际案例,变抽象为生动,使得学生能够更加扎实有效的掌握诉讼法学理论知识。(2)利用校园宽带网络系统,开通西南法学论坛网站,在网上发布教学大纲、授课教案、示范习题、实践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信息,并进行网上授课,网上解疑,极大的拓展了教学空间。(3)开发和完善诉讼法文献资料检索光盘和教学参考资料光盘,建立了诉讼法学文献管理系统,该系统涵盖了1949年至2002年的诉讼法学论文及专著,使教师、学生能迅速、高效地检索、使用相关资料。(4)定期聘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以作报告、开讲座的形式,优化了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了学生的视野。(5)夸学科联合教学。通过与民商法教师沟通,由一名民事诉讼法学教师和一名民商法教师一起采用案例教学方式进行授课,使得学生将民事实体法与民事诉讼法紧密结合,避免了实体法与程序法分开上课所产生的缺陷,受到学生的高度评价和热烈欢迎。(6)由于学校统一购买了《中国期刊网》、《书生图书》、《LexisNexis》、《Westlaw》等电子资源,使得教师、学生足不出户就能够迅速、高效地检索、使用相关资料。(7)部分教师建立了个人自己地网站,方便学生上网与教师随时进行直接地对话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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