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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 教师队伍  

■ 课程简介
课程名称: 宪法学 一级学科:  03 法学
二级学科: 0301 法学类 教学层次:  本科
负责教师: 刘 茂 林 学校名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院系名称:   申报状态:  已获奖
申报级别: 省级 申报文件下载:  无下载文件
获奖名称: 获奖年度:  2006
主页地址: http://jpkc.znufe.edu.cn/jpkc2.0/pages/ViewApplication.aspx?id=97 是否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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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4.课程描述
?本课程校内发展的主要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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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师资配置
????本课程始终坚持以学科为基础,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开展课程建设。
??? 在1948—1958年间,从事国家法教学任务的教师有:卢俊凯教授、王世昌副教授和一批优秀的青年教师如蒋碧昆、刘庆华、李益才、刘钰中、张仲伯、侯洵直、刘竹林等。
??? 在1958—1971年间,学校与中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法律系、中南政法干校合并为湖北大学,并成立了湖北大学法律系宪法教研室,教研室有来自武汉大学的陆季蕃教授、李谋盛副教授、曾广载讲师、李作丰助教。
??? 1977年以后,学校重建宪法教研室,并不断加强教学与研究力量,选拔了一些优秀的本科生、研究生充实教师队伍,如刘茂林、刘嗣元、王广辉、林金枝、李雄慧、昌小波、周敏。上世纪末,本课程完成了师资队伍的新老交替,并引进了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青年学者,如童之伟教授。
??? 经过几十年、几代人的不断耕耘,到目前为止,本课程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一批中青年学者在教学与研究的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现已打造出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教学队伍有教授3人,副教授2人,讲师4人,助教3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5人。获博士学位3人,在读博士2人。教学队伍知识结构合理,专业领域涉及宪法学原理、中国宪法学、比较宪法学、公法理论、西方政治哲学。本课程以教授、副教授、讲师为主讲教师,助教为辅导教师,另有多名在读博士研究生从事教辅工作,主讲教师均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师生比。
????二、教材编写
??? 教材建设是课程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着人才的培养和教学质量。本课程的教材建设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 (1)自编教材阶段。老一辈的宪法学家蒋碧昆教授、刘庆华教授、曾广载教授、李益才教授、肖秀梧教授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明教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义》、《宪法概论》、《苏联宪法讲义》、《西方国家宪法与政府》、《中国宪法新论》等,为教材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 (2)主(参)编统编教材阶段。如蒋碧昆教授主编的《宪法学》(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先后进行了五次修订,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刘茂林教授主编了多部统编教材,其中《宪法教程》、《中国宪法》(全国高等法律职业系列教材)、《宪法学》(司法部十四门核心课程教材)等;
??? (3)独著、合著教材阶段。如刘茂林教授的《中国宪法导论》、王广辉教授的《比较宪法学》、刘嗣元教授的《国家赔偿法要论》等。目前,本课程已经形成包括教材、案事(例)演习、教辅资料等在内的,具有较强可行性的教材建设规划。
?? 三、课程设置
??? 在课程设置上,本课程以宪法学理论体系为依据,根据本科教学的需要建构了比较完整课程体系。
??? 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即开设有《中国国家法》、《苏联和人民民主国家法》、《资产阶级国家法》、《中国宪法》等课程。高考制度恢复后,为了适应新时期本科教学的需要,开设了《中国宪法》、《西方国家宪法》、《苏联宪法》等课程。
??? 1987年以后,随着青年教师走上讲台,本课程的课程设置进一步合理化和科学化,形成了以讲授宪法学原理和中国宪法为主的《宪法学》、以讲授外国宪法为主的《比较宪法学》和讲授民族区域自治法、港澳基本法等为主的《中国地方制度》的课程体系。
??? 目前,本学科开设的课程有:《宪法学》、《比较宪法》、《中国地方制度》、《中国宪法史》、《政治学》、《国家赔偿法》、《立法学》、《宪法学实训》等,其中《宪法学》为必修课,《比较宪法》、《国家赔偿法》为必选课,《中国地方制度》、《中国宪法史》、《政治学》、《立法学》等为任选课,《宪法学实训》则是为本科生开设的宪法学实践技能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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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理论课和理论(含实践)课教学内容
结合本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生源情况,说明本课程在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定位与课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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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在于培养法律职业人才。《宪法学》在培养法律思维,提高法律素养,锻造法律理念,训练法律技能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故而《宪法学》被教育部规定为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之一。宪法是一种极其重要、十分复杂、涉及面很广的政治法律现象。宪法学课程目标旨在帮助法学院校的学生了解有关中国宪法的理论与实践的基本情况,为从事宪法理论及其相关实践方面的工作提供必要的知识和专业技能,同时也为学习和研究其他部门法学提供方法论的支持。为此,系统、深入、有针对性地介绍和探讨中国宪法的理论与实践及其前沿问题是本课程的根本任务。
?知识模块顺序及对应的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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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
课时安排
课程内容
课时安排
导论
3
第六章 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2
第一章 宪法原理
18
第七章 国家基本文化制度
2
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发展
3
第八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0
第三章 国家性质
6
第九章 国家机构
8
第四章 政权组织形式
5
第十章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
第五章 国家结构形式
5
第十一章 国家标志
1

?课程体系结构、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
??
? 一、课程体系结构??
????? 1、宪法的基本理论,包括宪法原理和宪法史论。宪法原理以宪法的内在逻辑、运行过程为线索,对宪法的涵义、本质、分类和结构,宪法的制定与修改、宪法秩序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探讨了中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中国宪法的作用、中国宪法的适用和宪法监督等问题。宪法史论以宪法产生与发展的历史阶段为线索,分析了近现代宪法产生的一般条件和发展阶段,总结了旧中国宪法问题和宪政运动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勾画了新中国宪法发展进程的历史轨迹以及宪法发展的一般趋势和中国宪法发展的特定走向。由此形成了宪法的逻辑、运行过程和历史相统一的宪法基本理论。
???? 2、宪法学中的国家理论,包括国家构成的理论、国家权力理论和国家责任理论,主要探讨了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国家机构和国家标志等问题。其中,在国家性质中,通过分析我国现阶段的阶级结构、阶级关系,阐明了国家的阶级构成和由其决定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在政权组织形式中,通过介绍、分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宏观和整体意义上,即从宪法体制的层面阐明了国家机关和国家权力的总体构成,以及国家权力的横向配置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同一级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在国家结构形式中,通过分析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合理性,阐明了国家权力的纵向配置、上下级国家机关间的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各具特色的地方制度。在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文化制度中,通过介绍、分析现行宪法规定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文化制度,阐明了国家的经济和文化构成,国家、国家权力在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国家和其他宪法主体参与经济活动和文化活动所应遵守的基本准则。在国家机构中,通过分析和介绍国家机构的概念和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阐明了我国国家机构的构成、国家机关的性质、职权和责任。国家标志是国家构成的形象表达方式和象征。该部分通过介绍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国家标志制度,分析和揭示了我国国家标志所表征的国家性质、国家构成。
??? ?3、公民与公民宪法权利理论,介绍了有关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基本知识,着重分析了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特点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的实现途径,并阐述了现阶段进一步我国公民宪法权利体系的设想和思路及其对于人权保障的意义。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可以分为: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权利和自由,批评建议权、申诉检举控告权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社会文化权利,宗教信仰自由,婚姻自由权等八类。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依法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和依法纳税的义务。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和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公民素质的提高,以及国际人权保障的进一步加强,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体系及其保护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
???? 4、具有宪法意义的“第三域”理论,是指从国家、公民及其关系中衍生出来的具有宪法意义的相关问题的理论部分,本课程只设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一章。这当然不是说从国家、公民及其关系中衍生出来的相关问题只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一个问题。其实从理论上看,政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都应属于这一领域的问题,只是在中国特定的话语下,政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在国家性质一章讲述更为便利而已。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一章,主要通过介绍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制度,阐明了现行宪法设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必要性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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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重点和难点
????? 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何以成为宪法的调整对象;宪法学研究宪法调整的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时采取的原则和制度的哪些方面;如何对国家权力进行规范,使之既能在建立和维持社会的秩序方面有效发挥作用,又能对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有效的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现实上面临哪些问题;面公民基本权利如何才能得到有效的救济;宪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如何才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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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解决办法
???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宪法在调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上采取的一般原则和制度与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不照搬他国的经验;加强实践性教学的内容,以促进学生对宪法基本精神的把握;注重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之通过宪法学课程的学习,能够比较好地运用宪法学的理论来分析有关的问题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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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的设计思想与效果(不含实践教学内容的课程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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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性教学的设计思想是:在学生掌握宪法学基本理论与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实践性教学来增强其对宪法学有关内容的感性认识,使之将宪法学的理论与我们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培养其宪法思维,锻炼其运用宪法理论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在设计实践性教学时,重点考虑:一是实践内容的选择,必须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二是在中国特有的语境中运用宪法理论,避免简单照搬或模仿外国理论和经验。
从已经进行的教学实践看,在强化学生对宪法学理论的掌握和运用,提高法学专业学生整体的宪法学素养方面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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