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分为“雷达观测与标绘和雷达模拟器”和“雷达自动标绘仪 (ARPA) 使用”两个部分。“雷达观测与标绘和雷达模拟器”是根据国际海事组织 A.483(XII) 决议、 STCW95 公约及国际海事组织示范课程 1.07 “雷达观测和标绘”与 1.09 “雷达模拟器”的规定与要求;遵照 199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雷达操作与模拟器专业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通知的规定及其附件二《船员雷达观测与标绘和雷达模拟器专业培训纲要》的要求。“雷达自动标绘仪 (ARPA) 使用”是根据国际海事组织 A.482(XII) 决议、 STCW95 公约及国际海事组织示范课程 1.08 “雷达自动标绘仪 (ARPA) 使用”的规定与要求;遵照 199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雷达操作与模拟器专业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通知的规定及其附件三《船员自动雷达标绘仪 (ARPA) 专业培训纲要》的要求。
??????? 本课程教学方式以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和模拟器实操训练组成,其中理论教学时数 48 学时,实践教学(实验和模拟器教学)时数 66 学时,体现了高等职业教育侧重实践教学的特色。教学目的是让学生掌握航海雷达与 ARPA 的基本原理,能正确使用操作和对航海基本技能的仿真训练,以便在毕业后的航海实践中,正确、熟练使用雷达与 ARPA 和运用良好的船艺,确保航行安全。该课程教学完成后,要参加国家海事局组织的理论考试和实践评估考核,并取得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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